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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水务权责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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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兰州供水污染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也引发了对外资水务甚至市场化改革的质疑.笔者认为,经营者是否外资并非本次事件的核心问题,中国供水服务行业目前存在着安全隐患、低质低价,以及供水服务中政企关系不清才是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城市供水服务本质中国城市供水服务属于政府的市政公共服务范畴,地方政府是城市供水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无论引入外资、民资还是国有独资经营,任何形式的服务模式,地方政府都是供水服务最终的责任主体.因为,城市供水作为公共服务的核心内容,其评价核心是保证供水服务的安全性、保障性、持续性,是让低收入人群也能喝上放心水,以及供水服务的效率和可持续性.而控制水价、引入外资、引入市场机制等都不是水务改革的目标,而是手段.

2014-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3-7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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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

1005-2100

33-1378/F

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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