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让私募基金合法化

引用
@@ 让私募基金合法化以后,通过规范发展和扶持培育,尤其是当有限合伙制成了主流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以后,其发展势头具有不可估量的前景.

私募基金、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规范发展、合法化

F83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7-4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改革

1005-2100

11-3198/F

2008,(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