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制度如何终结——专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仁文研究员
@@ 对于劳动教养的出路,学界大致有三类主张:一是保留并强化,认为劳教制度不仅为稳定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把大量被收容人员改造成了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因而这一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是废除,认为劳教性质含混,收容条件笼统,操作过程缺乏监督,随意性大,易出差错,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法治不健全时代的产物,应予以取消;三是改革,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轨时期,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仍需进一步稳定,在这种形势下,要一下子把实行了50多年之久的劳动教养制度完全取消,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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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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