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量刑的”估堆”化——从一个暴力拆迁致人死亡案的判决说开去
@@ 某拆迁公司挂靠人员黄明强雇佣吕宏军等人暴力拆迁,打砸被拆迁人财产无效后,吕宏军又受黄明强指使,伙同他人于2006年2月5日凌晨1时持斧头、铁棍、镐把等对张某、郭某母子进行殴打,造成郭某重伤、张某死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吕宏军十五年有期徒刑,判处黄明强十二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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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2;D92
200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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