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饭店案:国家商务部一审再败
@@ 贵州商务厅在行政起诉状中,根本否认外方是延迟出资,”而是虚假出资、无效出资.”商务部在其上诉状中以一种很愤慨的语气说:”一审法院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和听证程序,错误地将超过处罚时效并且未履行听证程序下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认定为合法的行政行为.”
贵州、饭店、国家、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虚假出资、人民共和国、行政行为、行为认定、时效、商务厅、商务部、起诉状、延迟、上诉、法院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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