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法律途径
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够,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监督上的不力,因此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高有赖于一个健全完善的慈善法律监督体系.完善当前我国慈善监督法律制度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改变双重监管体制仅由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和管理;二是完善司法监督中的慈善私人诉讼制度;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慈善组织、法律监督、双重监管、私人诉讼、信息公开
D923(中国法律)
2010-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09-310
慈善组织、法律监督、双重监管、私人诉讼、信息公开
D923(中国法律)
2010-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09-31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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