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本文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后,购入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销售本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等相关账务处理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增值税转型改革、购入、自建、进项税额转出、销售、视同销售
D922.2(中国法律)
2009-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9-80,88
增值税转型改革、购入、自建、进项税额转出、销售、视同销售
D922.2(中国法律)
2009-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9-80,8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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