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39/j.cnki.zgsc.2023.12.136
破产企业管理人对待履约合同的选择权
公司在破产程序中,经常会出现待履约合同限于困局而不能履行的情况.一般认为,企业破产管理人在待履约合同履行与否的问题上享有选择权,在待履约合同的处理上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除此之外,文章也尝试对破产程序中待履约合同的转让提出了一些建议,兼顾各方利益的需要,最终达到《破产法》所追求的公平、公正和效率的最终目的.
企业破产、待履约合同、选择权、破产企业管理人
F715.4(国内贸易经济)
202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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