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939/j.cnki.zgsc.2022.23.182

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的"大数据杀熟"探究

引用
"大数据杀熟"是一个传统经济问题随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现象.其本质与传统的价格歧视一致,但因其具有信息化特点,在外在表现上不同于传统形式.相关的法律依然以外在形式为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要想改善相关法律的滞后性,可以从构成价格歧视的适格主体之条件入手,扩大主体范围,对新兴产业形成约束.亦需要平衡经济纠纷中双方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在促进消费活力的同时,保障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反垄断、"大数据杀熟"、消费者权益

F49;D923.8(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2022-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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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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