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39/j.cnki.zgsc.2022.14.057
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作的损益分析
在税基可流动条件下(比如转移定价),粤港澳大湾区内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珠三角各市之间的税收竞争导致的非合作均衡,会造成整个大湾区内区域贸易总量和税收收入水平下降,引起省区间双重征税或漏征税.而大湾区内相关省市区之间的税收协作则会增加整个大湾区内的区域税收收入总量,减少双重征税或恶意转移利润避税,提高大湾区内的贸易总量("多赢"格局).此外,通过贸易总量的增加还能提高大湾区内跨国(省)公司的总利润水平.而区域"转移支付补偿"条件下,区域税收协作也能够增加大湾区内全部省、区、市政府各自的税收收入量.结论是:争则损,合则益.
税收竞争、税收协作、损益分析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2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