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秘书长、副秘书长调整的决定
@@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第六次主席团会议通过)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第二十条规定,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主席团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赵长青同志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秘书长,陈洪武同志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副秘书长;郭雅君同志不再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秘书长职务.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主席团会议、职务、章程、任命、洪武
TS8;R2
2008-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