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146.2008.12.024
法制新闻采编的受众意识
@@ 随着法律与受众日常生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需要法律报道提供给受众的法律服务越来越多.所以,从事法制新闻的采编人员,在完成传播法制信息、行使舆论监督、警示引导受众依法从事各项活动的同时,更需注意报道的可读性、实用性和服务性,也就是要强化受众意识.
法制新闻、新闻采编、法律服务、舆论监督、受众意识、采编人员、报道、可读性、服务性、引导、行使、信息、生活、警示、活动、传播
G22;G21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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