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最低伤害武力控制方法研究
监狱人民警察对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在《人民警察法》及《监狱法》框架内对不服从管理者施以必要的低伤害武力控制,是监狱管理过程中难以掌握并困扰监狱管理系统多年的问题.其最大难点是对武力控制“度”的把握.多起案例因监狱民警察非主观故意造成不必要的过度伤害,甚至给服刑人员造成终身残疾或死亡.一方面,这些使监狱管理制度遭到质疑,监狱人民警察形象遭到损害;另一方面,一些媒体曲解真相,一味指责监狱的管理方法,使监狱人民警察在遇到有必要采取武力手段控制时缩手缩脚,甚至不敢使用必要的武力控制,这样助长了部分服刑人员不服从管理的嚣张气焰,服刑人员行为对抗、暴力袭警时有发生,增加了监狱人民警察执法风险.对此,应结合国外及香港惩教警察对服刑人员的武力控制方法和手段探索适合我国国情,能为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运用的低伤害武力控制方法.
监狱人民警察、低伤害、武力控制
D926.7(中国法律)
2015年度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监狱人民警察最低伤害武力控制方法研究报告”1团、5GH013.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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