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研究
职务犯罪主要与普通犯罪相对应,职务犯罪侦查权也相对于普通犯罪侦查权而优先,但也有其内部冲突时的协调。职务犯罪的侦查权由检察机关行使,目前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尚存在欠缺,从某一角度言,难达反腐目标的实现。本文首先界定了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的内涵;说明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的理论根据主要源于职务犯罪的特征、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职务犯罪侦查主体的特殊性、对象的特定性及权能的多样性、受制约的相对宽松性;最后论证了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的具体操作程序。法定的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的行使必将成为预防与惩治腐败的一道坚固防线。
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理论根据、操作程序
26
D926.7(中国法律)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一般课题项目GJ2008C10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