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适用若干问题的思考
执行难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引起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及普通民众的普遍关注。执行难原因众多,但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是很重要的原因。解决执行难最现实、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以《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惩处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但在实践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运作程序设置不合理,导致该罪启动难、适用难,其已成为影响执行的因素。
拒执罪适用、问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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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7(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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