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关系之逻辑定位——对单位实施自然人犯罪的实证性反思
目前我国对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之间的体系关系几乎没有触及,需理清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问的关系.单位是自然人的特定组合形式法律拟制化的结果,单位犯罪的本质其实是对一些特殊自然人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拟制,单位犯罪与内部自然人犯罪之间是一种表象与内在、影像与实体的镜像关系;在犯罪构成角度而言,两者存在法条竞合关系.而这种关系定位对于解决单位犯罪同自然人犯罪三个层面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单位犯罪、自然人犯罪、法条竞合
D926.7(中国法律)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