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格刑法理论在我国的引入
刑法学理论发展历程中产生了两大学派,即旧派的行为刑法和新派的行为人刑法,两大学派既各执己见又相互融合.随着并合主义刑法理论的产生,并合主义刑法理论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刑法的主流.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合主义刑法理论的阶段,但是,这种并合只是体现在刑罚论方面,并未涉及到犯罪论部分,并未改变和影响我国刑法大的框架,只是消解了行为刑法和行为人刑法之间的矛盾.我国刑法学要真正走并合主义的道路,克服新旧两派之短,吸取两派之长,必须引入人格刑法理论.而引入人格刑法理论,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人格测量科学化的问题.在目前使用的四种人格测量法中,投射测量法更具有客观性与合理性.
行为刑法、行为人刑法、人格刑法、人格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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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7(中国法律)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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