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防治重新犯罪与构建和谐社会
文章从研究近三十年来重新犯罪与社会转型相伴随呈波次性上升入手,分析了重新犯罪与转型社会深层矛盾的关系:人员迁徙,社会管理保障不配套,引发犯罪和再犯罪;教育滞后,低素质面临高诱惑、强竞争,引发犯罪和再犯罪;道德缺位,导致亚文化盛行,行为内控力、制约力弱化.放纵犯罪和再犯罪;单一的”严打”政策不仅没有扼制犯罪率的上升,还将在犯罪边缘徘徊的许多人定性为了犯罪;改造罪犯压力剧增,监狱在解决自身矛盾中工作没及时调整到位,难以有效扼制重新犯罪和大要案的发生……基于此,提出了实行营造和谐的社会政策以治本、创新以人为本的罪犯改造技术以治恶、完善配套法律以实现长治久安的对策新建议.
重新犯罪、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D926.7(中国法律)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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