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保安处分立法的基本构想

引用
我国保安处分立法模式可以考虑根据不同的行为人类型,以犯罪预防为目的,综合采用多种方式;适用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均衡性原则等;适用条件包括一般条件和特别条件两方面;适用对象分为以人为对象的保安处分和以物为对象的保安处分;具体种类有收容教养、强制医疗、少年保护、禁止执业等8类.

保安处分、立法、构想

D926.7(中国法律)

200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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