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形态体系中”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的理论及适用
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是犯罪形态体系中的两个具体形态,是刑法理论和刑事实践的常见问题.想象竟合与法规竟合有相同之处,但二者也有明显区别,体现在罪过数目、竟合的原因、触犯的教个法条之间的关系及对法条适用的选择等方面,只有明确二者的区别,才能正确适用.法规竟合时,要依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或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或为”重法优于轻法”.
刑法、犯罪形态、竞合、理论与适用
D926.7(中国法律)
2008-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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