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狱理论研究的几点思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维度
近些年,监狱理论研究出现了一些模糊乃至错误的观点、提法,可以归纳为”去”老祖宗”化”、”去本土化”、”去政治化”、”去惩罚化”、”去改造化”和”去罪犯义务化”等六类问题,对此有必要予以科学、冷静的反思与检讨.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思想动摇、理念偏离、理论欠功底、实践经验不足以及功利主义驱动等.因此,监狱理论研究应当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思想,尤其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监狱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抵制并消除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法制思想和观念的影响.二是坚持监狱工作的中国特色,一方面要珍惜、发展中国监狱的原始创新;一方面要坚持从具体国情出发,有的放矢地借鉴、移植国外科学、先进的监狱理论、监狱制度,并使之本土化.三是坚持唯物辩证法,解决好思想方法问题,力戒主观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片面性.
监狱理论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意识形态、中国特色、唯物辩证法
D926.7(中国法律)
2008-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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