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防治优先,且慢入罪
面对日益严重的吸毒问题,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论证,认为应当将吸毒行为纳入刑法调整;但是,从吸毒行为的本质、刑罚的效果、刑法的原则、借鉴立法的条件等方面看,吸毒行为不宜入罪.与其争论吸毒这样一种病态行为是否应当入罪,不如将注意力更多的投入到怎样尽最大努力防治吸毒上来,这才是理性的、有效的做法.
吸毒、入罪、无被害人犯罪、刑罚效果、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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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BDJ01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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