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监狱化人格对刑罚执行制度改革问题的启示

引用
监狱在矫正罪犯成为遵守社会规范的新人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长期的监禁生活也具有一定的副作用即容易促使罪犯监狱化人格的形成.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和监狱行刑模式进行改革,确立以教育矫正为核心的行刑思想.其途径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非刑罚化措施和非监禁刑执行模式;二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监狱管理教育制度.

罪犯、监狱化人格、刑罚执行、执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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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7(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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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狱学刊

13-120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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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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