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监狱的性质——兼与王现国同志商榷
虽然按照国家组织法的规定,监狱属于行政机关的序列,但不能因此简单地将监狱等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也不能简单地将行刑权等同于行政权.在法学理论上,司法有狭义、中义与广义之分.在狭义和中义司法中,监狱行刑权不是司法权,监狱也不是司法机关.但在广义司法中,监狱的行刑活动作为刑事诉讼活动重要环节而成为司法活动,监狱作为刑事诉讼主体之一而具有司法机关的性质.在法律实务中,监狱行刑的依据是刑事法律规范而非行政法律规范.在刑事诉讼中,监狱具有与检察院、法院相平行的司法机关的地位.
狭义司法、中义司法、广义司法、刑罚执行机关
D926.7(中国法律)
2008-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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