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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被赶走,派遣单位是否应支付报酬

引用
洪梅:我于2012年1月1日与一家劳务派遣中心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一周后,我即被派往到一家公司上班.两个月前,公司得知我已怀孕60天,因担心我此后会影响工作,遂不顾我反对坚持将我退回给劳务派遣中心.而劳务派遣中心既没有为我另行安排工作,也以我没有做事为由一直拒发工资,甚至提出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2013-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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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

1006-8120

11-3709/D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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