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家乡乐其业——福建省浦城县实行“就地就近就业”凸显成效
育起产业定政策就业离土不离乡2011年,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年纳税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5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超过购地款的,按超额部分的60%奖励;从第6年至第8年,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40%作为奖励.项目立项、用地、工商注册等报批手续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代办、专人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则提供用工介绍和各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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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6(中国农业经济)
2012-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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