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紧协作互动办案机制链条
江西省樟树市自2009年实施《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相互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以来,执纪执法机关强化协作,取得了依纪依法及时准确追究涉刑案件中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党纪、政纪责任的良好效果.在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中,樟树市纪委、监察局一方面充分发挥在反腐败工作中组织协调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按照分工要求积极与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相互协同,达到优势互补、提高效率的目的,形成了既紧密配合又各负其责规范运行的查办案件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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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4(国家理论)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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