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讲座第三讲处分的实施主体及其处分权限

引用
@@ 一、处分的实施主体<处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一)行政机关公务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四)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据此,<处分规定>规定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实施主体是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

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分规、讲座、处分、实施主体、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员、事业单位、监察机关、人民共和国、机关公务员、任免、领导人员、管理职能、管理权限、公务员法、公共事务、工勤人员

D92;TP3

2009-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6-5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监察

1001-2109

11-2474/D

2008,(20)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