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公证案例的解题方法
一、权利外观法
权利外观是指行为人所享有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公证中的权利外观法是指公证员以待证事实的外观形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来确认该事实的法律真实性,并以此认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的一项证明方法.权利外观法是公证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最基础的方法.首先,借助法律规定的待证法律事实的外在表现来判断事实的真实性,可以防止公证员承担无限审查的责任,比如在一般情况下,公证员以房地产登记薄上登记的权利人来确定房屋所有权人,而不需刨根究底地审查当事人的购房合同、发票等等.其次,基于公证是中间司法,而并非最终司法的属性,公证没有最终裁判权,而是通过受领、固定和传递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起到信用转递的作用.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进行公证只宜以权利外观作为审查边界,没有深纠的必要.再次,如果不以权利外观作为公证材料的审查边界,公证员将会陷入审查无边界的困扰以及逾越司法裁判权的界限.
解题方法
G633.8;O13;G447
2021-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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