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一起公证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案例

引用
一、案件基本情况 自称为张某某(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址新华区柏林南小区xx-x-xxx)的公证申请人于2002年1月14日向原石家庄市公证处(2007年变更为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公证处于当日出具了(2002)石证民字第xxxx号公证书.公证证明的委托书上显示的委托人信息为张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新华区柏林南小区xx-x-xxx;受托人信息为王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石家庄新华区柏林北区xx-xxx.委托书的主要内容为“我卖方全权委托王某某为代理人,代办理座落在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柏林南小区xx-x-xxx房产的有关事宜,代领房地产转让契约书、产权评估、产权过户、房屋抵押贷款等手续”.该委托书落款委托人处署名“张某某”并按有指纹、受托人处署名“王某某”并按有指纹.

职业责任保险、保险赔偿、赔偿案

F842.69;D922.284;F233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4-5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公证

1617-217X

11-4696/D

2016,(1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