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扶养信托公证可行性探讨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大量出现的“失能”、“失智”以及“失独”老人,使得如何有效养老成为社会问题.而老年人奋斗大半生所积累的财富如何进行有效管理,也成为了现实的需求.信托模式无疑是最合适的财产管理与生活保障选择.公证作为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建立信托式扶养公证监管机制,为有效弥补我国老年人扶养和财产管理制度的不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利益,提供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
老年人、可行性探讨
R512.91;R683.42;R734.2
2016-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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