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常态 开创江西公证事业新局面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证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公证法典,为我国公证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10年来,围绕《公证法》的贯彻实施,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广大公证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等方面,办理了数以百万计的公证事项,提供了一系列公证援助服务,防范制止了大量不法经济活动,提供了众多有质量的司法建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全面依法治国、新常态、新局面
D920.0;D616;D26
2015-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