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证执业风险
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作出科学的专业判断,提出权威的专业意见,是公证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也是保障公证公信力的基本要求.现将涉及公证执业风险控制的经历感悟和理性分析,拾零于此,与同行分享.
一、自然人身份审查失误的现实风险
(一)审查的基本内容
对自然人的身份审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核查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二是辨认当事人与其提交的身份证件是否同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证同一”.核查居民身份证,认定其真实、有效,一般通过视读和机读方式.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至2013年1月1日,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停止使用.所以,从这个时刻开始,我们对自然人的身份审查和卷宗留存就不能以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为依据.核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备使用识别身份证专业仪器条件的,宜采取机读方式.在没有条件配备身份证专业仪器条件的地方,视读方法是我们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经认定真实、有效的,公证人员应对其进行“人证同一”辨认.新办的二代证将增加指纹信息.指纹信息的增加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人证同一”的认定难题.
执业风险
D926.5;F233;R192.3
2014-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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