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十大公证事件评析
一、深圳市深圳公证处试点“法定机构”改革
(事件概述)深圳一直走在改革的前沿,早在2007年,深圳公证行业就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区法定机构的管理运行模式,推行将事业单位改为“法定机构”的试点工作,深圳市公证处当时就被列为试点单位.1所谓“法定机构”,官方规范的表述比较抽象,可理解为,就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公共服务职能而设立的类似上市公司的机构.但是,这家“上市公司”的“章程”不是由股东大会通过后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而是由政府通过立法程序以法规的形式予以颁布.
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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