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13.07.011
委托书公证该怎么办
从侵权责任角度谈房屋委托书公证涉诉案件常见问题
卢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将侵权责任纠纷案由提升为第一级案由,并将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由列为其项下的第三级案由.在法院立案和审理过程中,明确将涉及公证机构的房屋委托书赔偿案件,按照公证损害责任纠纷立案和审理.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房屋委托书公证赔偿案件,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处理的,因此,笔者将从法院审理侵权责任案件的角度,就审理中涉房屋委托书公证赔偿案件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公证行业日后业务的开展有所帮助.
怎么办、委托书
D922.291.91;D053;G434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