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17-217X.2013.02.011

公证证据效力提升之我见

引用
公证证据效力是公证的基础法律效力,所有依法制作的公证书都应具有很强的诉讼证明能力,但是这种诉讼证明能力在司法实践中却很难得到司法机关强有力的认可.比如某房地产公司与多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买房者办理了银行按揭,并对房屋买卖行为办理了公证,包括按揭等手续均留存于公证处.后房价大涨,房地产公司将这些买房者诉至法院,主张该房屋买卖及银行按揭均为虚假行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目的在于骗取银行贷款,要求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证据效力、公证证据、之我见

D925.1;F275;G23

2013-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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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

1617-217X

11-4696/D

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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