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10.06.016
保证公证若干问题探讨(下)
@@ 五、信用委任可否公证
信用委任,是指委任人委托他人,以他人之名义及为着他人的利益向债务人提供信用的契约.[20]如甲委托乙贷款给丙,乙是债权人,丙是债务人,如果丙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甲承担保证人的责任.我国现行法中尚无信用委任制度的规定.然而,实践中却存在与信用委任相近的企业委托贷款行为并申办公证的现象.
若干问题探讨
TP79;F293.2;TU3
2010-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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