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10.04.016
如何避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我国公证机构的传统业务,也是公证机构的一项重要业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由来已久.不仅在德国、日本有此惯例,在我国现代法制史上亦有记载.
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D926.6;F276;F110
2010-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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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17-217X.2010.04.016
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D926.6;F276;F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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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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