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09.07.019
这两例夫妻财产约定公证能否受理
@@ 案例一:朱某离异后于2008年8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于2009年1月与廖某登记结婚.由于该商品房系朱某婚前个人出资购买,且双方均属再婚,担心日后由该房产权属问题引发双方及子女间的争执而影响夫妻感情,于是双方经协商,决定在该房产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只登记为朱某一人所有.
夫妻财产约定
D923.9;D923.91;D924.35
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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