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09.04.004
秉持以当事人为本和公征理念
@@ 科学发展现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为人民大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公证活动的立足点,亦是公证制度的基本价值所在.那么,在公证活动中应当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呢?笔者认为,应当真诚地秉持"以当事人为本"的观念,一切围绕着当事人的证明需求,以满足当事人的合法证明期待为使命.
当事人
D925.1;B849;G212
2009-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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