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17-217X.2007.08.007

公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

引用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举措,需要以良好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护为基础.公证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调控市场经济运行,能够有效防范民商事纠纷发生,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力

D9(法律)

2007-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公证

1617-217X

11-4696/D

2007,(8)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