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06.09.015
该遗产如何处分
@@ 一、情况介绍
2005年3月,某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决定将该市中山路5号私房偿还原房主谷正新,因原房主已故,需办理继承公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显示:谷正新于1979年去世,其配偶刘氏于1976年去世,谷正新夫妇的父母均已先于其死亡,谷正新夫妇共生育儿子三人.长子谷小勇,于1978年死亡,其配偶王芳健在,独生女谷玲于2000年因车祸死亡(谷玲的配偶为朱方文,两人于1998年结婚,未曾生育,朱方文已于2002年再婚);次子谷小军,于1986年去世,谷小军之配偶肖倩、之子谷生清、之女谷馨均居住外地;三子谷小龙,现住该市.
2006-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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