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06.09.006
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公证
@@ 对于任何一项制度或工作来说,必须具有自身的价值才会被广泛的承认和接受.公证是一项重要的信用法律保障机制,其核心价值在于"信用"二字,公证的本质在于确保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做不到这些,公证制度就失去了其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社会信用体系
F832.4;D630.1;D922.28
2006-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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