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索赔服务看保险经纪人的价值
@@ 我国<保险法>中对保险经纪公司的定义为:”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中明确:”保险经纪公司在办理保险经纪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他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公司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以上法律规定明确了保险经纪公司的定位:保险经纪人必须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站在一起,代表其委托人的利益,承担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保险利益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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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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