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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辅分离应注意几个问题

引用
@@ 国务院八部委在2002年底出台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规定,对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含)以上并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采取免征三年所得税的扶持政策.

破产企业、富余人员、闲置资产、主体多元化、主辅分离、实施办法、劳动合同、改制企业、辅业改制、扶持政策、分流安置、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型企业、所得税、国务院、职工、签订

F4(工业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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