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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1140.2013.11.012

供用电合同解除对欠费违约金计取的影响

引用
供用电合同作为供用电关系确认的书面法律依据,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且多为格式合同,尤其对延迟履行或者不履行交电费的违约行为,明确了用电人的违约责任一交纳违约金.但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用户欠费多是由于不能继续经营所致,其无能力也不可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纳电费的义务,如果供电企业与用电人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供用电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是否仍继续计算.这一问题对于维护正常的供用电市场秩序,保护国有财产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合同解除、违约金、计取

D92;F40

2014-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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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业(技术版)

1002-1140

11-1375/TM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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