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77/j.cnki.jcwu.2021.02.006
《民法典》欺诈婚姻的理解与适用——以民事法律行为为中心
《民法典》的出台实现了婚姻家庭法的法典化回归.欺诈婚姻是身份行为,受民事法律行为的涵射.然而身份行为的人伦特征要求有其独立的制度价值.理顺婚姻缔结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是理解欺诈婚姻内涵和效力的前提.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家庭关系的事实先在性,是欺诈婚姻得以正确适用的根本依据.
《民法典》、欺诈婚姻、身份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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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21-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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