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77/j.cnki.jcwu.2019.03.002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适用效果评析 ——以2016—2018年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为样本
以2016—2018年间400份涉家庭暴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为样本,评判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效果,研究发现:施暴者与受害人之间性别关系十分突出,妇女指控男性实施暴力的占九成多;家庭暴力类型中,身体暴力占七成以上,其余是精神暴力、经济控制、性暴力;法院确认构成家庭暴力的比例低,家暴取证难、举证难的状况无大改变;人身安全保护令知晓度与核准率均比较低;家庭暴力受害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申请率和获准率较低,获赔金额小.为改善反家庭暴力法适用效果,建议统一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提升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能力,更有效地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作用;法院应公平分配家暴举证责任,凡确认存在家暴的判决书均应引用反家庭暴力法;改善家暴导致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判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时应充分考虑家暴事实;对法律职业人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培训.
反家庭暴力法、适用效果、判决统计、改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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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8(中国法律)
2019-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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