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3698.2009.03.007

留守妇女与新农村建设

引用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被归纳为二十字方针,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无疑是最重要的主体.然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且由于受到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自身经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把子女、配偶和老人留在了农村,形成留守人口.其中,留守妇女大多正处于劳动力年龄的黄金阶段,她们留守在家从事农业生产、抚养子女和照顾老人,这意味着她们在很多地区的农村已经成为经济和政治及其他领域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在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地区的农村,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社会主义新农村、妇女发展、和谐社会

21

C913.68(社会学)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06-0118;中国农业大学"985工程"中国农村政策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以及德国EED基金会的支持

2009-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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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1007-3698

11-380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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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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