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254-6450.2013.04.010
2010年《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施行前后城区居民烟草相关知识和行为变化情况
目的 评价2010年3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施行前后城区居民烟草致病知识、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变化情况.方法 2008年10月至2009年8月及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先后在杭州市3个城区开展两次独立的社区居民烟草相关知识和行为调查.结果 基线和随访各调查2016名18~ 64岁成人.10个烟草致病知识点中有9个的知晓率有不同程度提高.所有调查对象和男性的当前吸烟率降低(22.4%vs.17.7%;44.2%vs.37.3%),女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1.7%vs.1.2%).调查前1个月和随访相比,发现有人吸烟的比例在9类场所中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学校(5.6%vs.2.7%),医疗机构(11.4%vs.3.7%),公共交通(19.2%vs.12.2%),政府办公楼(11.3%vs.5.6%),餐馆(67.0%vs.61.3%),工作场所(49.7%vs.38.3%),商业写字楼(23.6%vs.19.9%),自己家里(41.0%vs.35.5%),朋友的家里(33.9%vs.29.5%).结论 杭州市城区居民的烟草致病知识知晓率、吸烟和二手烟暴露情况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吸烟、被动吸烟、法律、社区人群、前后比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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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63;R778.11;R512.91
2013-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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